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
企业资产
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(1)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。
(2)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。
(3)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造 价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。
企业工程业绩
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1 类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;
(2)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;
(3) 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;
(4)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;
(5) 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检修维修工程2项。
企业资产
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(1)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。
(2)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。
(3)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造 价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。
(5) 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工程。
一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、放射性化工、核燃料元件、 核同位素分离、铀冶金、核废料处理、核电
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。
二级资质
可承担合同额 6000 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、核燃料 元件、核同位素分离、铀冶金、核废料处理、核电站检 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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